1.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属于什么?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属于会计核算确认的不同方法。
1、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2、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如何理解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权责主要是不管是付款是否发生在当月都要把记帐凭证做到当月,比如:7月把商品发出去没有收到钱,如果是“收付实现制”是不反映的,而“权责发生制”必须要当月反映,做在“应收帐款和收入”中。
收付实现制:主要是看现金和银行存款,只要是在当月发生的都要做在当月凭证中。
3. 如何理解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通俗易懂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是否有收款的权利记账,不管钱是否收到,收付实现制是按照钱是否收付来确定记账,只要收付到货币资金就应该记收入支出。
4.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各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又称为应收应付制或应计制,是以是否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和发生支付现金的责任即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以及债券和债务。
收付实现制又称为现收现付制或现金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制度,它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的时间来确认各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
5.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来源?
会计分期是会计基本假设,就是假设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权责发生制是会计基础,当期发生的业务或事项,不管款项是否收到,都计入当期。很不好是因为会计基础和会计假设没有谁产生谁的必然联系,你把这两个概念有混淆。为什么产生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一般公司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一般事业单位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其原因是:公司有盈利性质,事业单位没有盈利性质。企业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就会操纵利润,进而影响税收,造成国家财政损失,更进一步讲,如果企业一旦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家财政可能就会因此崩溃。也是国家转移风险到企业的一种方式,国家先把税征收了,这个税就变成企业和另一个企业的事了。
6.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7.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各自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权责发生制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则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即: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因此,收到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付出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
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